一个普通工作日的夜晚,和好朋友们健身打球,球馆里的小狗听到我叫ta 就跑过来很熟练地把爪子搭在我手上。暴汗一场之后,一个人骑车到家附近的店铺吃了两碗糖水,明明是第一次来,却和身为伍佰粉丝的老板和同样来深打工爱弹吉他的女孩聊得投缘,仿佛认识许久。
老板不信我没听过伍佰的《突然的自我》(于是开始激情弹唱),就像女孩不信我其实(早就)已经高中毕业了,就像我不信女孩说自己唱得好是因为经常来糖水店吃龟苓膏。我帮她录下弹唱莫文蔚《爱情》的样子,老板唱到「走吧,走吧」,我们回「走啦,走啦」,一个最适合送别客人的时刻。我们一路走到分叉路口,回到各自的小区。
这种侯麦电影般的情节,像芜杂心绪里的一根线头,把琐事缠身的我拉出水面透了一会儿气,仿佛在每个路人都面容模糊的深圳,一些个体在黑夜被照亮了。故事正在发生。
#镜头下的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