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留学的时候,和同班的女孩子聊起她的一个好朋友,“她很强势”,她说。
我问,“怎么个强势法?”
“她很会争取自己的权益,比如买到不合适的衣服都要退回去。”
“这也能叫强势?”我疑惑。
从前,我理解的“强势”是npd行为或非要别人按自己的意愿做事。
直到今天被对接的某同事指责我“喜欢吵架”,才发现,同样的形容词也落在了我身上。而她说的“喜欢吵架”指的仅仅是我讲价以及正当维护自己权利的行为。
原来,哪怕是在女性眼里,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在权利受侵犯的时候正当反击就算强势、刺头、喜欢惹事,那我觉得强势没一点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