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李欣莳这事网上吵来吵去,无非是对“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理解不同。
觉得对她不公平,是因为学校做法不一定合适,很可怜;
觉得她活该,是因为她坐着男朋友给买的机票,拿着她妈的身份证去开房,给外国白男当狗喊爹,事后白男还要说中国女人人尽可夫。
把私德问题放置于公共领域来讨论本身就不会有一个明确的结论,更遑论有吃流量的自媒体在里面浑水摸鱼制造垃圾信息。
自古以来道德就不是人类底线,法律才是。李欣莳并没有违背法律,只是违背道德,那么这件事一开始就不会有一个一致性的结论。
我有一计可破此局:李直接撤回性同意,告这个下头白男强奸即可。
我他妈简直就是个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