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入职了一名失信人主播。
面试的时候看了她的录屏我感觉挺不错,凭借经验快速的敲定了薪资和直播方向。
然后我就让人事去做背调和走入职流程,人事说她的薪资流水没法提供,因为前任公司为了避税都是发现金的,到这一步我已经感觉不对了。
今天来签试用期合同,说无法提供发薪的卡号,需要发现金,问其原因,则说和上任公司有纠纷,卡被冻结了。我立刻觉察有问题,上网一查果然是失信人,连续三年都有官司缠身,欠别人货款数万元至今未履约执行已成失信人。
我可真是无了个大语,立刻让人事沟通解约。不是我说,自从我亲自面试主播以来,见过的奇怪的人真是太多了。
绝对要提高标准,坚决用好薪资吸引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