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討論 Costco 的商業模式時,人們常想到低價、會員制、Kirkland Signature,但鮮少人知道Costco 曾因販售 Omega(歐米茄)名錶的「灰色市場真品」,與瑞士鐘錶品牌打過一場影響深遠的官司。這場訴訟不但牽動美國零售產業,也改寫了品牌對平行輸入商品的法律理解。
故事發生在 2000 年代初期。
Costco 透過「灰色市場」向海外經銷商大量購入原廠 Omega 手錶,再以低於美國精品店的價格在門市販售。這裡的灰色市場不是假貨,而是「海外合法買進 → 平行輸入到美國」的真品。
灰色市場不是假貨,也不是非法走私。它的本質是品牌在某一國合法售出的真品,被另一方買走,再合法轉售到第三地。品牌討厭,消費者歡迎,而 Costco 正是這門學問的最強玩家。
對消費者來說能用更好的價格買到同樣手錶。不過對品牌 Omega 來說價格體系被破壞、精品定位受挑戰、授權通路不滿。
於是 Omega 督促母公司 Swatch Group 以「版權侵害」為由控告 Costco,認為其手錶背面刻有受版權保護的地球圖案,Costco沒有權利銷售。
但 Costco 的反擊很直接,它說「媒體、通路、消費者都知道我們賣的是真品。Omega不能用版權法來阻止合法商品的轉售。」
法律戰正式展開。
訴訟進入美國法院後,爭點變成 版權與貿易的界線。Omega 主張:「雖然手錶是真的,但版權圖案讓我們有權阻止未授權的銷售。」
Costco 主張:「只要商品已在海外合法售出,品牌不能再用版權限制轉售。」
這個爭點後來被稱為 first sale doctrine(首售原則)爭議:商品第一次被合法售出後,品牌能不能限制後續的轉售?
初審法院支持 Costco,但上訴法院改判支持 Omega。案件一路打到美國最高法院。
2010 年,美國最高法院做出判決(Costco Wholesale Corp. v. Omega, S.A.),雖然以 4–4 票僵持(因一名大法官迴避),但維持原判Omega 的訴訟失利。
後續在地方法院中,Costco 最終獲得勝訴。法院認定只要商品在海外被合法售出,品牌不能利用版權法阻止美國零售商轉售平行輸入的真品。
這對美國零售界造成巨大影響。這個判決讓平行輸入合法性大幅確認,Costco 不必成為品牌授權代理商,也能用全球網路取得真品,合法販售。自此之後,品牌失去控制低價通路的能力,精品品牌不能再輕易用版權法封鎖低價市場,如 Costco、TJ Maxx 等折扣通路。
最後美國消費者成最大贏家,因為商品價格不再由品牌單方控制,競爭變多、價格透明度提升。
除了Omega,2017年有投資公司在訴訟中指稱Costco為取得高端精品(如設計師品牌包款、電子產品等)進貨,利用第三方中間商刻意繞過原廠的授權限制,從正規經銷渠道「轉移」貨品給Costco,形同自建一條品牌商品的灰色供應鏈 。
根據這個訴訟的內容,Costco透過所謂「diverter」中間人來取得廠商不願直接售予倉儲店的產品,過程中甚至將商品經過「處理」以去除來源標記,曾陸續引進如Fendi、Prada、Coach、Christian Dior、Burberry等奢侈品牌包款,以及Nike服飾、Tumi行李箱等商品在門市短暫出售 。我也偶爾會在某些好區的Costco看到這種高價精品。
所謂的「diverters」,就是一群專門在全球批發、零售商之間遊走的中間人。
這些人可能在歐洲買到折扣季庫存、在亞洲精品百貨取得大量採購折扣、在品牌未控管的區域大量進貨、在海外免稅店、批發商處以低價拿到貨源。之後再全部轉賣給 Costco。
採購團隊追蹤全球折扣週期、區域庫存壓力、匯率變動,實際做到全球比價。第三方「diverter」提供貨源,這些中間商才是平行輸入的核心。
Costco 不敢賣假貨,所以採購時會要求原始收據或合法出口文件、多層驗證程序、廠商背書、序號註冊紀錄,與材質、縫線、序列號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