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强奸案争议的重点是证据不足,所以官方把大同强奸案争议的重点放在“订婚”、“彩礼”,其实是故意混淆概念。包括b站各大平台里面质疑的重点,一直都是证据,证据充足的话,无论是订婚或给了多少彩礼,该咋判咋判。
但现在能支持判决的都是口供,床上的精斑无法确定是否陈旧性的(那是男的自己的床啊),DNA混合的话更是双方只要接触了就有,没办法确认有进入。而淤青和电梯监控,其实不够证据定强奸。
而对于强奸罪最重要的痕迹鉴定、STR、衣物鉴定甚至环境证据比如房间内呼救之类的,目前记者拿到的鉴定证据材料看,全是不利于女方说法的。从“疑罪从无”的角度看,这个判决确实是有问题的。
当然,这种引起广泛舆论争议的案例,肯定是提级处理的,意味着哪怕后续再审,要是当地高院处理的话,估计也是和现在一样的结果。 除非,最高院亲自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