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文艺复兴三杰里,我最喜欢郑执(为他发过好多条动态)。没有复杂原因,只是他笔下的沈阳,更符合我对这座城市的认知。
我不是本地人,但在这生活十几年也足够长了,长到郑执书中的万顺啤酒屋、大西菜行、青年大街等等等等,已经超越了地名,抽象成一种生活坐标。
今天去他新书《朱砂掌》的见面会,不好意思当提问观众,又想跟他说上两句话,我绞尽脑汁想了一句挺长的To签“抓大鹅第一名”。
他埋头写的时候,我跟他说,我带很多五六年级的学生读过《仙症》。他感叹说有点早吧,我赶紧说不早不早,学生老喜欢了,还托我问您,王战团吃的到底是刺猬还是鸡肉。
他笑了一下,说,好问题。
我攥着签好字的书,心脏怦怦乱跳,很有种追星成功的热血感。书里的街道与人与事,早就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文学可以非常具体,具体到郑执并不用回答我的问题,我也能听见自己与这座城市的回声。
这就是阅读的意义吧。
(再晒一遍抓大鹅第一名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