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徒实践非暴力,并非只是微笑退缩或温驯体贴而已。暴力的基本原因来自于执着极端的想法,例如公平或道德。这种执着通常来自于采取二元见地的习惯,例如善与恶、美与丑、道德与不道德等。个人僵化的自我正义感占据了所有的空间,以至于容不下对他人的同情心,理智因而丧失;如果能了解所有这些见地或价值观以及鼓吹它们的人都是和合而且无常的,就能防止暴力。当你没有我执,不执着自我,就完全没有理由使用暴力。如果能了解到敌人是被他们自己的无明和嗔恨等强大的影响力所控制,知道他们是陷于习气之中而无法自拔,我们就会比较容易原谅他们令人恼怒的行为。相同的,如果有精神病患者侮辱你,你不会有理由生气。如果我们能够超越相信二元现象的极端,就能超越暴力之因。”
摘录自《正见》
宗萨蒋扬钦哲仁波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