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制度本来是为统治者创造利益的,结果却沦为僵化的教条,既毁了被压迫者的生活,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毁了压迫者的生活。这一点同样适用于道德体系与政治制度;实际上,很多事物都是如此,它们本来必然是为服务于某个阶级的利益而设计的,结果不知不觉地扭曲了其受害者的生活,由此看来,人们不仅遭受不可控自然的蹂躏,而且作法自毙,听命于自己创造的那些妖魔鬼怪——社会制度、生活习惯或宗教信念,人们早已忘记它们的起源,也不理解其社会功能。人们觉得,商品似乎拥有自己的生命与价值;生产者与其创造的产品、与其使用的工具之间的关系,被切断了,产品或工具获得一种虚妄不实的独立存在,这往往有损于产品创造者的利益。与此同时,仅仅理解和看透这种困境,还不能将其消除。摧毁这些积弊的观念要发挥作用,就必须和所有有影响的观念一样,成为现实的、自我解放的革命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当受害者发展到一定阶段,有了自己的社会组织乃至(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思想道德组织,这种情况才会出现。”
伯林文集·观念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