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到一个概念叫“喜恶同因”。
意思是你身上具备某个特质,可能是别人喜欢你的原因,也有可能成为别人讨厌你的原因。
特质本身是客观存在的: 比如“直言不讳”、“勇猛善战”、“特立独行”、“追求完美”、“幽默风趣”等。同一个特质,在不同人眼中,会引发截然不同的反应。
深以为然,某些行业,“风格”可以成为核心竞争力。拥有鲜明一致的“风格”能让你从人群中脱颖而出,成为个人品牌标识。比如刘思远律师说过,有些老板就喜欢能够讲实话的律师,哪怕你说话比较直接甚至直接吵起来,但我就是想听实话,才会产生”越吵越上瘾“的感觉。“你想要的上策达不到,但我可以给你一个较好的中策”。可见,强烈的风格天然地具有筛选作用。
但是话又说回来,最近在看三国演义,不禁想到吕布,骁勇是他的核心竞争力,吸引过丁原和董卓。但反复无常、“背主”的行为模式,成了他更鲜明、更致命的风格标签,才因”公不见丁建阳、董卓之事乎?“一句话被曹操斩首。可见,风格一旦形成,尤其是负面风格,会带来巨大且不可控的后果。
希望我能找到并坚持自己的风格,不为了迎合所有人而扭曲自己。在纷繁的评价和需求中,锚定真实的自我,通过精准定位和价值传递,在适合自己的领域里建立独特竞争优势和不可替代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