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深刻的一句话:新技术用在老品类更适合做防御。
新技术革命来临的时候,往往有不少创业公司想做这样的一种商业模式,即“A的X”,其中A是新技术,X是某个以前已经很知名的产品型态。比如在移动互联网创业时代,就有很多人想做“移动的浏览器”、“移动的搜索引擎”或者“移动的YouTube”。在现在,也有很多人想做“AI 的浏览器”,“AI 的搜索引擎“,“AI 的抖音”,“AI 的微信”。
但实际上这种思考方式会遇到两个重要的问题:
1. 对用户来说,对 X 这个产品形态已经有固定的期待值,导致创业公司创新的空间被限制,很容易不符合用户的习惯。
2. 已有产品 X 的拥有者,对他们来说在新技术 A 上再做 X 是最简单的决策。这样会导致和巨头的正面竞争。
所以我们看到,经过一番竞争之后,移动的浏览器还是 Chrome,移动的搜索引擎还是 Google,移动的 Youtube 还是 Youtube。
在新技术 A 来临的时候,创业公司更容易成功的是去做 已有产品X 的对立面。比如说PGC长视频对应的 UGC短视频,搜索引擎对应的推荐引擎。和 X 越不像,可能越容易让上一个时代的赢家陷入创新者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