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存在一种文化结构上的对立:权力与爱。
权力与爱以一种互斥的方式存在着,压抑着个体的情感需求。
在中国传统的儒家伦理框架中,社会秩序是靠一套清晰的、等级化的权力关系(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来维持的。
“爱”在这种结构里,往往不是一种平等、流动的情感,而是一种与责任和义务紧密捆绑的、自上而下的恩赐与回报。
所以权力和爱在这样的场景下,常常是互斥的,信奉权力和实用的社会很难学会爱。
在这样的社会里,权力(能解决问题、带来资源、确立地位)是极其“有用”的。
而纯粹的爱,在其最本真的意义上,是“无用”的。它不直接生产价值,不解决实际问题。
在一个长期处于生存压力下、崇尚实用主义的社会里,这种“无用”之物自然会被边缘化,甚至被鄙视为“弱者”的寄托。
所以“爱”这个概念被异化,延伸出了一个替代品,我们把它叫做“情绪价值”。
当“爱”本身变得可疑和脆弱时,人们发明了“情绪价值”这个词,这个词将情感工具化了——它变成了一个可以索取、提供、交换甚至计算的“价值”,目的是为了维持关系(一种新的“有用”),而不是情感本身的自然流动。
这恰恰印证了,我们羞于直接谈论“爱”,而需要为它套上一个功利主义的外壳。
而这样的社会带来的结果就是——
1. 个体的情感压抑:人们无法坦然地表露和接受真诚的情感,总是在下意识地进行权力分析和价值计算。
2. 关系的疲惫感:因为关系需要持续不断地“提供价值”来维持,而不是自然轻松地“存在”。
3. 普遍的情感孤独:即使身处各种关系(家庭、爱情、友情)之中,人们依然感到深刻的孤独,因为彼此连接的不是真实的自我与爱,而是角色、责任和价值的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