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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大是一只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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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LL.B. 哈佛LL.M.
浪迹北京上海纽约
通过三个bar的诉讼律师
法拉盛苍蝇馆子活地图
敏大是一只柯基
5天前
炫耀一下嘟老师送的超大labu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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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大是一只柯基
7天前
我高中是在小县城读的,那会也没有张雪峰,父母亲戚更是对大学专业完全没概念。我对专业的理解,完全来源于自己的摸索。

青少年时期的我有个很朴素的概念,就是要知道某个专业合不合适,一定要自己去看看他们学的课程。好在当时已经有了网购,我的父母对我在网上买书更是没有任何限制。

我有时候会搜索某个专业的课程大纲,看看他们用的什么教材,买来自己翻一翻,想想自己如果学四年,能不能学得下去。

有的专业(具体我就不提了),我光看课程大纲,就发现学的内容和专业名字差了十万八千里。专业名字纯属误导人,这种当然要排除。

有的专业确实挺有意思的,我看过古代建筑史和宏观经济学,都挺有趣。当然,涉及具体计算的内容我直接略过去了。

后来发现,那会想得有点太多。不论是建筑还是经管,在当年都是最热门的专业。我的高考成绩不如预期,最后擦线录取了第三志愿,本来选择就很少,准备的完全用不上。

我的高中是个典型的做题家中学,日常学习压力还是挺大的。高三每周只放周日一天假,晚上还要去学校上晚自习。冲刺准备高考的时候,我最多一周能做27套理综试卷。

但即便如此,花几个小时研究研究大学的课程大纲,翻一翻大学教材,我觉得也一点不浪费。

我大一进校,很快就发现我不太能适应原专业,开始研究转系。方法论还是一样的,有余力的时候选一两门目标院系的课程看看情况,没时间的时候就去旁听一两节专业课,一起参加他们的学生活动。

亲身体验带来的感受是完全不一样的。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我排除了更多不合适的专业,也交到了一些好朋友。最后我转到法学院,几乎是无缝衔接,我能很轻松地适应法学院的学习生活,也决定了我直到今天的职业走向。

其实找工作的时候,或多或少也是如此。我在大学通过社会实践和实习接触体制内外的不同工作样态,毕业之后兜兜转转去了好几家不同律所做完全不同的业务。

看起来可能有点弯路,但没有这些经历,我绝对不可能知道自己对什么感兴趣、要做什么工作。

我最近老刷到张雪峰。坦白说,我其实不了解绝大部分专业,也不知道他说的到底对还是不对。

但我始终相信的一件事是,任何人都不如自己最了解自己。不管别人怎么说、说得对不对,都只是参考,一定要有自己的观察思考,形成自己的判断。

任何人都是靠不住的,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不论是选专业、报志愿,还是职场工作,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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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大是一只柯基
21天前
今日上工@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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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大是一只柯基
1月前
局势瞬息万变,编导老师也天天加班…

请大家多多关注东方卫视《环球交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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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大是一只柯基
1月前
美国法院叫停特朗普关税,到底是怎么回事?

2025年5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颁布判决,宣布特朗普政府施加的“芬太尼关税”和“全球报复性关税”超出总统授权,违法无效。海关等行政部门需要在10天内(即2025年6月7日前)解除相应关税措施。

- 判决到底涉及什么关税?

本次判决涉及两组关税:第一组通常被媒体称为“芬太尼关税”,即特朗普以美国芬太尼泛滥为由,对加拿大和墨西哥征收的25%关税(对加拿大的能源产品已调降至10%),以及对中国征收的20%关税。

第二组通常被称为“对等关税”或“全球报复性关税”,即特朗普以其他国家的不公平贸易限制为由,对全球所有国家征收的10%基础关税,以及针对57个国家额外附加的10%-50%的“对等关税”。其中特朗普对中国的额外关税一度高达125%。

不论是针对中国还是其他国家,目前生效的关税税率都是10%,其他部分被特朗普政府暂停实施,以作为美国和其他国家谈判的筹码。

本次判决明确,这两组关税都超越了《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对总统的授权,违法无效,行政部门需要在10日内解除全部上述的关税措施。

- 法院判决的理由是什么?

简单来说,法院承认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项下总统有管理关税的职权,但明确强调,《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给总统的关税授权是有限度的,不是无限的。具体来说:

针对芬太尼关税,法院认为总统有权就芬太尼泛滥事宜宣布紧急状态并采取措施,但这些措施必须用以解决(dealing with)其所宣布的紧急状态。法院认为,对中墨加三国征收关税,对于解决芬太尼问题没有直接关联。

美国政府的理由是,他们通过施加关税迫使这三个国家对芬太尼问题采取措施,但法院没有接受这一主张。法院认为如果政府可以按照“迫使论”去论证他们的权力,那他们几乎可以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项下做任何事情,这背离了立法原意。

针对全球报复性关税,法院认为美国的贸易逆差不是《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项下总统可以宣布紧急状态并施加无限制关税的理由。

美国国会已经通过了《贸易法》(Trade Act),其第122条允许总统通过临时性的进口附加税(surcharge)来调整贸易逆差,但美国总统施加进口附加税的权限为最高15%,最长150天。特朗普要对全世界征收大范围的报复性关税显然超出了国会授权。

- 特朗普政府可以上诉吗?

可以,而且特朗普政府已经宣布上诉。但在美国,一审判决原则上是需要立即执行的,除非法院有专门的命令暂停判决执行。特朗普政府已经同步提交暂停判决执行的申请(Motion to Stay),目前法院还没有就是否批准暂停执行作出判决。

本案上诉之后,将由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Federal Circuit)审理。该法院专门处理涉及国际贸易、专利等联邦法事项的上诉案件,目前12名活跃法官之中有四分之三是奥巴马总统和拜登总统任命的。

如果一审法院和上诉法院都没有批准特朗普政府的暂停执行申请,那么本案判决就会如上文所说的,立即生效,且政府部门需要在6月7日之前解除相应关税。

- 如果特朗普政府不执行会怎么办?

美国法院本身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判决通常是由美国联邦和各州政府的执法部门来实施。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判决,法院可以颁布藐视法庭裁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或者监禁等处罚。

如果美国联邦政府公然不执行美国联邦法院的判决,这将给美国造成严重的宪政危机。最典型的例子是1958年的阿肯德州“小石城九人”事件,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废除公立学校的种族隔离之后,阿肯德州州长仍然公开违反联邦法院命令,动用国民警卫队阻止黑人学生入学。时任总统艾森豪威尔派遣101空降师强制执行法院判决,护送学生入学。

即便如此,这也是州权和联邦权的冲突,而不是联邦层面不同权力的冲突。在历史上几乎没有总统公开、直接地违反联邦法院判决并拒绝执行的例子。

特朗普政府上任至今,对于他们的败诉判决的公开表态也都是“不同意但尊重执行”,目前我们看不出特朗普政府会直接拒绝执行联邦法院判决的倾向,但当然他们可能采取其他的“擦边”措施以达到效果。

- 特朗普政府有“擦边”的办法吗?

当然有。

根据上述法院判决的理由,特朗普政府败诉的主要原因是法院认为他的“芬太尼关税”没有直接解决芬太尼的问题,而为解决贸易逆差问题征收的“报复性关税”超出了《贸易法》的限额。特朗普完全可以以其他理由重新颁布行政令,不再提芬太尼或贸易逆差,通过其他方式来施加关税。毕竟,《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是相当宽泛的。

除了单独的行政令之外,301关税(针对特定国家的不公平贸易行为而实施的关税)和232关税(对危害美国国家安全的进口产品施加的关税)也是特朗普过去采用过,未来可能继续采用的关税方案。

退一万步而言,即便特朗普新的行政令仍然被法院宣布无效,行政令的生效和执行是很快的,司法判决的落地是比较慢的。在行政令生效到被司法判决推翻的过程中,特朗普仍然有充分的时间掀起新的波浪。

- 本次判决其他的观察点?

非常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判决的原告和法官。本次判决涉及两个独立的案件,第一个案件的原告是一批受到关税影响的中小企业,第二个案件的原告是美国12个州的州政府。在这12个州里,有10个州是民主党的政治人物担任州长,但有2个(内华达和佛蒙特)是共和党人担任州长。可见特朗普尽管仍然紧握对共和党内部的控制,但在州长层面仍然有所松动。

更有意思的是本案判决由三名法官一致作出,而其中一名法官Timothy M. Reif不仅是由特朗普任命,在特朗普第一期任期还曾担任美国贸易代表的高级顾问。那会的美国贸易代表,正是协助特朗普发起与中国的贸易战的罗伯特·莱特希泽。

可以预期Timothy M. Reif对待国际贸易的观点与莱特希泽相仿,否则也不会被特朗普任命为联邦法官。但纵然如此,面对特朗普针对全世界的报复性关税,他也没有选择为特朗普政府的关税政策背书。

- 败诉对特朗普不是重大挫折

自特朗普上任以来,截至2025年5月23日,特朗普总共签署了152项行政令,平均每天都有超过一个行政令。这些行政令有大量引起广泛争议的事项,包括出生公民权、裁减联邦雇员、关税、性别政策、联邦拨款冻结、反对DEI等等。

这些行政令产生了大量的诉讼——其中有很多特朗普都遭遇了败诉,法院判决行政令无效或颁布临时禁令暂停实施。有媒体统计,目前至少有超过300起针对特朗普行政令的诉讼,其中有一百多项判决裁定暂停实施。

最具有争议性的行政令包括废止出生公民权、废止联邦政府的DEI项目等,都被法院禁令暂停实施至今。近期的一些不属于行政令,而是由行政部门作出的决定,例如撤销大量留学生签证、取消哈佛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也都相应的有法院迅速作出反应,全部或部分暂停命令的实施。

一些法院为了应对特朗普政府的各种行政命令,甚至有了“特朗普速度”。美国联邦法院的工作效率一直是不太高的,处理案件的时间以年计都很正常。

但是因为特朗普各种前所未有的行政措施,在一些案件里,特朗普刚刚宣布新的行政措施,当天就有原告起诉,几个小时之内法院就批准临时禁令暂停实施。

本次法院颁布判决取消关税措施,也只是特朗普在法院遭受的又一个不如意,甚至都不能说是重大挫折,因为他们在法院遭受的类似阻碍实在是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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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大是一只柯基
2月前
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红利

很多法律从业者都听过这样的都市传说。在二十一世纪头几年,外商投资方兴未艾,国内能做涉外业务的律师又特别少。国内国外信息极度不对称,光是做个工商设立,都能收个几十上百万。

我特别喜欢的作者推拿熊老师有篇帖子说,某红圈所创始人业务多到骑三轮车送文件去工商局,这车文件的价值就和一车人民币差不多。

我没赶上那个时候。我入行是2016年,在一家美资律所打工。由于客户惯性,尽管美资律所的收费远高于市场价,还是有一些零零散散的工商设立和变更的事情。

我记得那会我把工商、商委、发改的材料要求翻译成英文,又把客户给的东西翻译成中文,找代理跑腿,做一套变更总的收费在2-3万美元。

如果找红圈所做,价格可以从美元变成人民币。如果是找工商代理,可能八千人民币就够。如果代理做不涉外的国内业务,两三千就行。

当然了,在一些细节上,收费贵的肯定服务更周到。但是干活糙一点,其实也不影响把流程成功办完。服务结果大差不差,这样的价格差,当然会把外所的这部分业务逐渐挤出中国市场。

最近很多人说外资律所衰落、退出中国市场云云。外资律所的衰落绝对不是从2022年开始的,而是在2008年就早有预兆。

金融危机之前,外资律所在中国的业务非常广泛,基本上中国律所能做什么、他们就做什么。合同、劳动、公司、税,甚至诉讼都做。只是他们负责写材料,开庭的时候找个挂名的中国律所去讲。

中国头部律所感受到了极强的危机,说是生死存亡也不为过。上海律协甚至一度要起诉外资律所违反执业规定、不正当竞争,直到司法部重申不允许外资律所从事中国法律业务才作罢。

金融危机之后,很多外资律所趁势收缩业务,只保留了最核心、最赚钱的业务。我前东家从两整层楼裁到十几个律师,但是赚钱反而更多了。最近两年核心业务开始不稳,则是后话。

我第一次认真考虑时代红利这个概念,是第一次换工作的时候。当时我从外资所降薪一半跳槽到红圈所,我的外资所老板说,这个选择也没错。

他们这些90年代第一批做涉外业务的律师,现在都还年富力强,眼看着还能再干二十年。他们把位置占着,后面的人都很难爬上去。

他说得很直接,我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毕竟,那就是该人家赚钱,没什么好眼红的。不是说出生得早就一定能赚钱。如果我退回二十年,我能考得上大学吗,能有机会学英语吗,能有机会留学吗,这都两说。

反过来,时代红利都是有周期的。最典型的就是外商直接投资业务,这个业务从堪比运人民币,到现在几乎没钱赚,不过就是二十年。

回过头往前看,过去二十年最赚钱的业务无疑是资本市场。无数中国优质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不仅创造了一个又一个造富的神话,也给律所带来的持续的现金流。

十年前就有人说,中国最大的上市项目是体量巨大的大型国企,后来是大型互联网公司,他们都上完市之后,这么多资本市场律师做什么呢?

行情好的时候,没人会考虑这个问题。到了真正行情差的时候,我在外所的朋友说,现在只有两条路:

等着律所关门被裁,或者去拼多多。

他这话说得有些偏激,也带着情绪。好在今年资本市场行情恢复了一些,外所又恢复了些元气。但谁都知道,这不是长久之计。如果能借助过去的项目经验,去比较好的甲方公司做涉外法务乃至全球法总,可以说是“高位套现”了。

我一直的观点是,你不去考虑时代,时代就会来收拾你。光是羡慕或者抱怨某某赶上了时代红利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哪怕你和他处在同一时代,你可能也没办法蹭到红利。反过来说,在大家不经意的时候,可能就和身边的红利擦肩而过。

我自己就有切身体会。23年8月我从美国回国,先加入了我过去工作的一家红圈所。熟门熟路、业务不错,有升合伙人的预期,只是按律所制度还要一两年。

但我当时很明显地感受到,我一个月都没办法再等了。

我最开始试图做老本行跨境诉讼,后来发现这个业务做不通。我从24年初开始倒腾美国的一般公司业务。当时是完全的卖方市场,客户去美国投资的需求很多,但是真正能落地的律师很少。和我们竞争的甚至都不是红圈所的律师,而是客户从网上500块买来的合同模板。

如果我还需要在红圈所按部就班地积攒billable hours,争取内部考评,会极大地影响我服务我自己的客户的时间和质量。

我最终决定自己出来开办律所,不是我自己主动的选择,都是被客户需求推着走。

客户需求到今天一点没少。直到今天,我还在跟客户说,以我们的价格、我们的服务水平,在中国和美国都有常驻律师,还可以秒回微信,在整个法律市场几乎都没有人能做到。

当然,我也很高兴地看到,有越来越多和我们背景类似,中国人经营的服务中国出海企业的美国小律所。我觉得这是好事,因为这块市场实在太大,哪怕我们这拨人再多十倍,这个市场也能容纳。

只是我们自己,要不断地警惕如何能在市场竞争中不掉队,这也是我自己最大的动力。

最核心的还是得靠人。不到一年的时间,我们团队从两个光杆合伙人到现在全职兼职十来个人。对应的,服务范围从一般公司商事、简单民事诉讼,逐渐拓展到专利管理、税务规划、FDA合规、出口管制、敏感政府调查、甚至疑难刑事案件。

没有伙伴们不遗余力的支持,我根本操持不下来这么多样的客户需求。当然,我们还得去请在美国干了几十年的资深律师老前辈和前政府官员给我们帮忙,确保能接得住客户的需求。

我经常和人说,我从不忌讳跟所有人分享我们的商业策略和做事方法。我们没什么独得之秘,无非就是我们作为一个跨境律所,比纯美国本土律所价格更低、服务更好、响应更快。

对我来说,时代红利不是抽象的,而是一个个具体的案例。

比如客户要在美国开厂开公司,真正实操过的律师非常少。你干过、他没干过,可能越来越多的活就来找你。

更有意思的是,我们最近时不时会接到客户全新的商业模式,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需求。有的是因为客户要把他们在中国的独特商业模式复制到美国,有的是因为美国新的合规政策产生的新的需求。

他们问了美国的big law或者红圈所,这些大律所觉得没什么好做的,或者形成路径依赖只推荐特定方案,又转给我们。我们可以用相对较低的收费和客户仔细研究新的业务模式和合规风险,和他们一起摸着石头过河。

我真诚地相信,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红利,但是实现红利的方式一定和上个时代的人不同。我工作过的所有律所,都以体面和洋气著称,而现在客户对我最大的褒奖,是“接地气”“靠谱”“商业思维”。

尽管做的业务完全不同,我还是时常觉得,现在我和我的伙伴们,跟当年故事里的那个骑三轮车送文件的律所创始人,有某种时空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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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大是一只柯基
2月前
同事何律师参访客户在美国的工厂

很高兴看到我们的法律工作帮助客户落地生产,可惜我在国内事情比较多,没能成行

何律师说,好好的一个姑娘,现在好像专门成了Manufacturing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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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大是一只柯基
2月前
周五下午给客户法务发邮件,我专门微信跟了一句,这个事儿不急的,您周一看就行。

我自己做乙方,经常熬夜、全年无休,但不能这么要求客户。对于法务客户,不论他们在哪里,我们都尽量在他们的工作时间发文件。

#细微处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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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大是一只柯基
2月前
不小心刷到我2017年发的帖子

从2017年到现在,我律所换了好几家,中国和美国都跑过,这半年开始自己经营律所。

回过头,再看七八年前我发的东西,我的想法似乎没有任何变化,而且真的在当年想象的道路上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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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大是一只柯基
3月前
感谢台州侨联悉心安排。除了关税,今天会特别讲讲在美国直接开厂的那些事。

中国企业家很容易有一种迷思,误以为在美国,也是主要领导一声令下,各个政府部门都会拼尽全力招商引资,给外资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很多时候,不是那么回事。

今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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