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与人之间的承诺和履约,我们应该关注成本与收益。
事情的起因是,去年我失业了一段时间,年底的季度房租让老婆帮忙承担,于是她趁机要求我后面找到工作之后工资全部上交,至于给我留多少生活费由她决定,当时我为了解决眼前的问题所以答应了她。然后今年我是顺利找到了工作,并且季度的房租继续由我全额承担,但我并没有把其他工资部分也全交给她,为这事她跟我搞冷战甩脸色。
我说,一个人愿意答应你一件事,要么是当时觉得履约的成本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要么是为了眼前的利益选择暂时妥协所以故意答应一个明知道自己做不到或者不想做到的事。
那么到了实际需要兑现承诺的时候,选择履约还是毁约,其实是取决于当时对付出的成本和获得的回报之间的权衡。是,我之前答应你的事,我现在如果要执行的话,我需要付出多大的成本?成本大到超出了我获得的收益,或者成本大到超过了爽约的危害,那么会选择爽约,即两害相权取其轻。如果成本只是有一点点高,但也还能接受,考虑到需要维持这个承诺背后的关系,选择继续履约,如果自身资源不够,是需要从别的地方借调资源的,而且履约之后可能会“报复”性的要求额外的收益。
所以,
第一,当我们面对别人答应了你一件事但是没做到的情况,你要思考的是,这件事他做了对他自己有什么好处和坏处,他不做是不是因为好处不够或者坏处太多,而不是一厢情愿的认为对方既然答应了就应该要做到,不能说话不算数。
之前海誓山盟的说会永远爱你的人怎么后来就不爱你了,你不想想他继续爱你要付出多少成本,你又能给他多少正反馈呢?
第二,如果我们意识到对方答应了你一件明显对他没有好处或者危害很大的事,那么大概率是他另有所图,且他付出的成本小于当前或未来会获得的收益。
那些故意借高利息贷款不还的,或者做高额回报的杀猪盘的,一个图对方利息,一个图对方本金,要不是走投无路了谁会签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
第三,当我们被他人做了一个承诺,我们希望对方能履约,且又觉得这件事对对方的好处不够,不足以平衡掉他付出的成本,我们应该考虑的是给他追加哪些回报以支撑他能够继续履约。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是小孩子之间的把戏,被人鸽了只会哭鼻子怪别人没有诚信,可是成年人的游戏规则是权衡成本和收益。
如果有人用道德绑架的口吻要求你要兑现某个承诺,那么你大概率是这段关系中吃亏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