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了某汽车公司的投诉,大约半个月前,我以“某车企”的称呼,评论了某车企让汽车爬天门山的“壮举”,当时的结论是车企大可不必用汽车爬山来博眼球。
没有特指谁哈,在座的车企,有一个算一个,只要去挑战了的,我都觉得没必要。
如今回看,我承认,当时我格局太小,现在看来,这可真是一次超级成功的挑战,不仅让全国各大媒体免费报道了一下,提供了更多元的营销案例样板,还给该公司公关和法务增加了工作量,创造了GDP,更让全国网友在茶余饭后有了更欢乐的谈资,想出这个主意的运营人真是一个天才级别的人物。
我真的对这个品牌和运营人都很佩服,佩服他们八辈祖宗!
希望他们能长命28岁,健健康康的。
祝好!